如何判断口腔门诊系统的技耗分离符合国家114 项?
核心判定原则:114 项是按 “服务产出” 立项,不是按操作步骤立项;区分【基本物质资源消耗(基本物耗)】和【可单独计价高值耗材】,基本物耗一律不能单独拆出来收费。
1. 项目名称 + 编码必须匹配 114 项目录
· 系统里的技术服务费项目,不能自创项目名称(例如不能新增 “种植手术设计费、备牙费、粘接费”);114 项按终诊疗产出立项,比如种植体植入术、固定修复,包含配套操作,不能把一个完整治疗拆成多个小操作单独计费。
· 禁止:把一个完整项目,拆成检查、备牙、试戴、调颌多个独立收费项目,属于拆分项目重复收费。
2. 项目内涵(价格构成)校验 每个 114 项目的价格,已经包含完成这项治疗必须的人力、设备折旧、基本物耗。
基本物耗清单(严禁单独建项收费):棉球、纱布、一次性器械盒、车针、印模材、咬合纸、粘接剂、充填树脂、根管锉、一次性口杯、吸唾管等低值耗材,全部打包在技术服务费内,不能在系统新增耗材项目单独收取这部分费用
✅ 允许单独在系统建档、单独收费的耗材(除外耗材) 仅:种植体、牙冠、骨粉、骨膜、正畸托槽、个性化矫治器这类独立高值专用植入 / 修复耗材。
医保定点门诊:这类耗材执行零差率,售价 = 采购进价,系统内耗材价格锁定,前台不能随意加价。
❌ 红线:基本物耗,不能在系统里单独做耗材收费项目 哪怕你做了技耗分离设置,只要把上面低值耗材新增为单独收费项目,直接判定重复收费,不符合 114 项规范。
一句话总结 114 项规则:完成这项治疗必须要用的普通耗材,包含在技术服务费;独立、可单独采购的高值植入修复耗材,才可以技耗分离单独计价。
1. 套餐后台是组合方案,由【114 规范内的医疗技术项目】+【允许单独计价的高值耗材】两条独立子项构成;不能拆分项目内涵内的基础操作、基本物耗单独收费。
2. 对外总价可以打包展示;但收费明细、小票、报价单必须分行:技术服务费、耗材费分开列明。
3. 举例:种植套餐
· ✅合规:种植体植入术(技术服务费)+ 种植体(耗材)
· ❌违规:把种植手术拆成:手术费 + 备牙费 + 消毒费 + 车针耗材费(备牙、消毒、车针属于项目内涵基本物耗,不能拆分单独收费)
1. 系统技术项目名称、编码,和 114 项目录保持一致;价目表、公示牌、收费小票、病历记录项目名称统一。
2. 耗材收费档案:仅包含允许单独计价的高值耗材;耗材的品牌型号、数量,和病历耗材使用记录、进销存台账三者匹配。
3. 报表区分:系统能单独导出医疗技术服务收入、耗材销售收入,满足分开核算。
随机抽取 3~5 个高频项目(种植、固定冠修复、正畸)逐项核对:
1. 项目是否在 114 项目录内,有无自创项目;
2. 系统单独收费的耗材,是不是不属于基本物耗;
3. 有没有把棉球、车针、粘接剂等低值耗材单独建项收费;
4. 套餐后台数据库是否为两条独立记录,不是一条打包项目。
1. 把根管治疗、修复项目内含的粘接剂、充填材料,在系统新增耗材项目单独收费(重复收费)
2. 将一个完整的 114 服务项目,拆成多个操作步骤分别立项收费(拆分项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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